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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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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学磊

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主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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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瑞革

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副主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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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雪英

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副主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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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选聘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 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

为提高科学决策、依法决策水平,根据工作需要,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故居)决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,为故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主要服务内容

1.为委托方的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合同(协议)及其他法律事务开展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;

2.对委托方法规、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,进行合法性论证,提出法律方面修改和补充建议;

3.参与处理涉委托方的非诉类民事、经济或其他纠纷;

4.审核委托方相关采购文件及合同,并提出法律意见和修改意见;

5.根据委托方要求,为其或协助其草拟、修改、审查、规范各类合同、章程等法律文书;对提供的《合同、协议签批单》律师审核意见一栏中依法、如实填写律师审核意见;

6.接受委托方委托,参与委托方公益性合同、经济合同或有关公益、商务及经济项目的磋商、谈判,进行法律分析、论证,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;

7.协助委托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、文博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培训,对委托方行政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解读、阐释、提出建议;

8.办理委托方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。

二、参聘条件

(一)参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

1.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,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;

2.运行规范,成立3年以上,业绩优良,有熟悉宪法、行政法、民商法、经济法和文博行业法规的专业律师;

3.具有文博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案例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,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执业行为。

(二)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1.忠于宪法、遵守法律,政治素质高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;

2.持有有效期内律师执业证书,且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,熟悉宪法、行政法、民商法、经济法等领域,专业能力较强,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事项;

3.熟悉文博行业发展情况和事业单位工作规则,身体健康,55周岁以下,责任心强,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;

4.严格遵纪守法,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,2025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;

5.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三、参聘所需材料

1.律师事务所的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,授权委托书原件;办公所在地位于北京市区或承诺服务期内在北京市区设立办公场所。

2.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介绍,包括从业人员概况、开展业务情况、办公场所情况等;并提交本单位和服务团队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;

3.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介绍,包括拟选派律师个人身份证件、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学历、执业时间、主要执业经历、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经历等情况,团队人数原则上为2—3人;

4.法律顾问服务方案;

5.近3年为文博机构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情况;

以上资料均需逐份加盖单位公章。

四、服务期限

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。

五、服务方式与费用

法律顾问为兼职,服务基础费为人民币6万元/年(为含税包干总价,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、市内交通费、通讯费等所有费用)。

六、选聘程序

(一)报名

请有参聘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《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报名表》,并如实、准确填写。请于2026年7月31日17:00前将参聘材料及单位授权委托材料(纸质版两份、电子版刻录光盘)密封后邮寄/送至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(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6号,邮政编码100009;收件人:孙鑫,60307387),逾期不再接收。

(二)评审
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,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、履历、专业特长,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,并考虑年龄结构、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,经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入选单位。

(三)公示

通过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四)聘任

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服务单位及人选,签订服务合同,颁发聘书。

七、其他事宜

1.本次法律顾问选聘坚持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。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,严禁弄虚作假。一经发现,取消参聘资格。

2.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。

3.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,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,并按照综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选聘。

4.未受聘的单位和律师不再另行通知,报名资料恕不予退还。

5.本公告由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.doc

 

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

2026年7月13日